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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合同的订立及主要条款

日期:2006-04-14 23:49:44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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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货运合同的订立
    货物运输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大宗货物运输,即在较长时间内的整批货物运输,有较强的计划性。签订此类货运合同,应遵循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和其他物质的原则。二是零担货物运输,即托运人临时性地将零星货物交付承运人,由承运人运输至目的地。该种运输合同的订立,由托运人和承运人协商,一般不受国家计划的约束。三是集装箱货物运输,该种运输合同须由有经营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车站、码头或航空港办理。所用的集装箱均应符合一定的规格要求。集装箱运输合同也是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一般不受国家计划的约束。此外,包裹运输也属于货物运输的一种,适用一般货物运输的规定。
    货运合同依货物运输方式不同而有不同的订立方式。
    大宗货物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运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货运合同。其他整车、整批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货运合同。上述各种货运合同称为长期货运合同。这种货运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即告成立,是诺成合同。托运人在交付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按月签订的运输合同,批准的月度要车计划本身即可代替运输合同。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运输以货物运单(包括包裹详情单)作为运输合同。订立的方法为:先由托运方向承运方提出运输货物的要求(包括出示必要证明文件),领取货物运单;然后托运方正确如实填写运货物运单(需加盖公章的要加盖公章),交给承运方;最后承运方对托运方在货物运单上所写的内容审核、查验后,在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方带有日戳的公章,并开给承运凭证(包括货单、载货凭单、包裹详情单收据等),合同即告成立。
(二)货物运输合同主要条款
    货物运输合同主要条款概括如下:
①托运人、收货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②承运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发站(港)、到站(港)名称。
③托运货物的品名、数量、重量、件数等。
④托运货物的包装要求。
⑤货物的接收与交付。
⑥运输方式。
⑦运到期限。
⑧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的义务。
⑨违约责任。
⑩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货物运输合同主要条款的具体内容参见本节范例一《货物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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