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的难度较大,主要体现在对建设单位的管理方面。因为县乡公路建设单位多为县、乡两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交通主管部门对其管理难度很大,但若不对其管理,又怎谈上“规范”二字?所以,规范县乡公路建设市场的重点、难点是管好建设单位。
首先,从县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的对象来看,除建设单位外,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试验、咨询等单位都属企业性质,是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审核的,在管理中,始终以被管理者的面孔出现,在管理方面是相对容易的。县、乡政府作为建设单位时,属于行业管政府的范畴,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其次,县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中,施工、设计、监理、试验、咨询等单位都和建设单位发生联系,是建设市场的核心。若核心正,则其它易正。
交通主管部门对县乡公路建设市场中的建设单位不易管,有下面几个原因:
1、对公路建设的政策法规学习得不透。对《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等法规学习不到位,认识不深刻,以致于法制观念淡薄。交通部门政策法规的宣传也有不到位的地方。
2、建设市场形成较晚,其管理制度和办法,有一个逐步学习、运用的过程。交通部门在管理的初期也需要进一步的摸索,才能形成比较成熟的办法。
3、投资主体的变化。干线公路一般由公路部门投资,而县乡公路则由地方投资或群众集资,谁投资谁就想无拘无束地来使用这些资金。
4、利益驱动。个别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给以利益上的好处,在利益驱动下,建设单位的领导在选择施工单位上不分好坏标准,甚至不听交通主管部门的招呼,擅自行事。
5、建设单位缺少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他们不知道该怎么选择施工单位,也不知道修路的具体技术标准。
以上原因,造成了管理上的诸多困难。作为交通主管部门要认准问题,迎难而上,抓住主要矛盾,其它问题便可迎刃而解。在这方面开封市通许县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他们以县政府的名义下发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采取了一些操作性很强的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建设市场。针对上述情况提出三点建议:
1、加大力度宣传好公路法规,使公路法家喻户晓。特别是使县乡(镇)村领导学通弄懂,在管理中懂法、用法、不犯法。特别是在建设管理中,正确认识自己所处位置和交通主管部门的关系。
2、人大加强执法监督,经常检查公路法规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纠正,促使建设单位走向正确轨道。
3、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敢于查、敢于管、敢于碰硬。必要时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相处违法违纪行为,树立交通部门的执法形象。
重点管好公路建设市场中的建设单位,则整个市场都将有序的运输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