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2001年11月10日,中国正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世界贸易总协定(英文简称为GATT)关于服务贸易的相关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英文简称为GATS)主要规定了必须以市场为基础,以自由贸易为原则,实行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国民待遇、透明度原则等条款。它关于服务贸易的界定,涵盖了旅行社业、饭店业、导游业等多项旅游业务①。这就意味着任何一个缔约方的旅游业均要接受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调整与约束,也就意味着本国旅游市场对外国旅游企业的准入。这一切,从消极的一面来说,我国的旅游业面临“入世”以后国外企业的竞争其形势已不可挡,即使我们能在短时间内采取暂时的局部保护措施,也终将是一时的权宜之计,我国的旅游业必将接受严峻的挑战和考验;从积极的一方面来说,自我封闭和过度的政府保护带来的只能是落后而不是发展和进步。因此我们应该把这些考验和挑战演变成一个逐渐引入的过程,并及早的积极的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这将是世纪之初中国旅游业经营和管理工作的主旋律,也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长远之计。
本文拟就“入世”后中国旅游业面临的机遇挑战与对策等问题进行探讨,提出一些意见以抛砖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