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三军仪仗队的字样和形象屡被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一师仪仗大队与深圳市信禾工艺品有限
公司打起官司,这是我军首起集体名誉权案件。11月29日,海淀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要求深圳信禾
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在一家全国发行的报刊上向仪仗大队进行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十万元。
据介绍,
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一师仪仗大队对外名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陆海空三军仪仗队”或“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仪仗队”,主要以展现中国人民解放军海、陆、空三军的形象,担负迎送外国元首、政府首脑的仪仗司礼任务。为推销产品“将军佩剑”和“红色八一步枪”,深圳市信禾工艺品有限
公司对三军仪仗队的字样和形象屡次进行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一师仪仗大队分别以侵犯名誉权、肖像权、名称权为由将其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