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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和形象屡被使用 三军仪仗队获赔十万元

日期:2005-11-30 14:06:45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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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三军仪仗队的字样和形象屡被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一师仪仗大队与深圳市信禾工艺品有限公司打起官司,这是我军首起集体名誉权案件。11月29日,海淀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要求深圳信禾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在一家全国发行的报刊上向仪仗大队进行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十万元。
  据介绍,
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一师仪仗大队对外名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陆海空三军仪仗队”或“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仪仗队”,主要以展现中国人民解放军海、陆、空三军的形象,担负迎送外国元首、政府首脑的仪仗司礼任务。为推销产品“将军佩剑”和“红色八一步枪”,深圳市信禾工艺品有限公司对三军仪仗队的字样和形象屡次进行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一师仪仗大队分别以侵犯名誉权、肖像权、名称权为由将其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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