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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契税由地税部门征收

日期:2004-12-21 09:4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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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0" align="center">  从明年1月1日起,原由财政部门征管的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将移交地税机关征管。昨从省地税局获悉,“两税”征收将依照“直接征收、先税后证”的原则执行,税率均无调整。

  此前,契税的征收都是由主管机关委托有关部门代征,“代而不征”、“代而少征”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据国税总局的要求,明年将停止执行委托代征的办法,由征收机关直接征收。为此,地税机关将在我省各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内,专门设立一个服务窗口。

  小资料:

  耕地占用税: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地方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

  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为征税对象,向权属承受人征收。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等。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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