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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西部开发优惠政策不会变

日期:2004-11-27 10:27:00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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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今后中央扶持西部地区发展的财税政策走向,财政部有关人士日前向记者表示,中央将继续保持西部开发财税优惠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并将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充实、完善相关政策和创新支持方式。

  今年以来,包括增值税转型、所得税优惠和资源税调整在内的一系列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税收政策相继出台,使振兴东北成为众多媒体关注的焦点。而嘹亮的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号角,似乎逐渐被振兴东北的呼声所淹没。近来不少人据此猜测,中央财税政策的扶持重点和注意力已从西部地区转到了东北地区,中央给予西部开发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有可能发生变化。有人因此担心,西部大开发的脚步将有可能停滞不前。针对这些担心,财政部有关人士强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01年制定下发的《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中明确了以企业所得税优惠为主的一揽子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中央将继续保持这种支持实施西部开发优惠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并采取多方面措施继续大力支持实施西部开发战略。

  据了解这些措施包括:着力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建立长效机制,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宽松的体制环境;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西部地区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发展;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税收政策、财政贴息和财政补助等手段;以间接方式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建立以产业为导向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采取投资税收减免、再投资返还等方式,对能源、资源开发、农产品加工实行税收优惠;调整财政直接投资政策,采取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西部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

  据财政部有关人士介绍,5年来,中央财政累计向西部投入建设资金和财政转移支付及专项补助资金9600多亿元。此外,国家为体现对西部地区重点支持而制定出台的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也在5年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5年来,西部地区GDP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0%。

  为推动西部大开发的进程,5年来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累计投入约4600亿元,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累计安排5000多亿元,长期建设国债有1/3以上用于西部地区。近3年来,这一比例已超过40%。中央财政优先保障了关系西部开发全局的一批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随着财政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西部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得到明显加强。西部地区开工建设的332个中心城市环保项目,总投资达286亿元,现已累计完成168亿元。国家宏观调控采取“有保有控”的政策,也使西部地区经济结构进一步趋于合理,对外竞争能力大大增强。

  据了解,今年以来,西部开发依然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统计资料显示,除贵州和西藏外,其他10个省区市的GDP增长速度都超过了12%,其中内蒙古的增速仍然保持全国第一,达到18.7个百分点。1月~8月,西部地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2%,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4.3%,分别高于全国17.1%、31.3%的平均增长速度。以西电东送、西气东输、青藏铁路等为标志的西部开发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西部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步伐加快,生态建设稳步推进,自然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

  今年前10个月,我国西部地区实现税收收入287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7.1%,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比例达到13.2%。其中,西部地区实现国内增值税收入1145亿元,同比增长26.1%;实现国内消费税收入1285亿元,同比增长23.1%;实现企业所得税收入289亿元,同比增长41.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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