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继伟说,现行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分别于1991年和1993年颁布,目前确实到了应该考虑进一步合并的时候,内外资企业应实行统一政策。
他说,目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表现为两方面的不公平。首先是税率。我国加入WTO就应该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公平待遇,而目前在所得税税率上,外资企业享受的是超国民待遇,比国内企业的实际税率低10%~12%。这对内资企业来说很不公平,尤其对民营企业更为不公。
除税率不同之外,还有税基不一样。外商投资企业全部工资都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基之外,而内资企业高于计税工资部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企业所得税法是针对国有企业出台的,当时认为如果把工资部分全部扣除,企业会“把家底吃光”,因此出台“计税工资”的政策。现在我国的企业发生了很大变化,纯粹的国有企业已经很少,一般都已股权多元化,法人治理结构或现代企业制度在逐步建立。从这个角度来说,不应再采用由国家来控制企业工资的做法。
另外,楼继伟说,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不同的所得税政策,也给税务征管带来诸多困难,因为计税依据复杂,容易产生征管漏洞。再有,外资不完全是因为低税率才到中国投资,他们实际看中的还是市场和成本,并没有把所得税看作最大利好。
楼继伟说,现在不管是财政收入水平,还是国家的执政理念都出现非常积极的变化,2004年我国的外资企业直接投资达到600亿美元,有相当大的规模,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时机已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