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北京市地税部门决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盲人保健按摩人员免征营业税。
此外,对盲人按摩人员和社会力量开办的盲人按摩院(所),以及依托社区服务机构建立的盲人按摩站(点),安置盲人及其他残疾人员占机构人员总数35%以上(含35%),且盲人残疾人员上岗率达到80%以上的,免征按摩业务的营业税。
税务部门表示,所谓盲人按摩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北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残疾人员证书,并有保健按摩师技能职称和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称资质的盲人 本文地址:http://www.4so.net/project/tax/mix/33533.html 将本页加入收藏夹 将地址复制到剪贴板发送给好友 若发现本文有误或版权问题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