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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纳税报缴期延长

日期:2006-01-10 10:01:01  来源: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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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不少纳税人纷纷到地税部门询问,1月份由于有元旦假日,报缴期该如何计算。记者昨天特地咨询了相关人员。

  据了解,2006年1月份月度申报的地方税种为: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纳税期限为1月13日,纳税报缴期延长一天。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的工作人员提醒纳税人,1月份为车船使用税的申报征收期,2006年度车船使用税的征收方式仍旧全部委托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在车辆年检时统一代征。对按公安部规定两年年检一次的车辆,在车辆年检时征收当年税款,同时补征上年度税款。另外,2006年度纳税申报手册已到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各征收所,请需要领取的纳税人到征收大厅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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