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文化企业免3年所得税,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允许3年内分期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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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江强)昨日,会议下发了一系列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文件,包括《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等5份文件,在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等方面有了具体详尽的规定。
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
深圳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博物馆和展览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音像制品分销、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印刷等领域。
小企业允许注册资本3年注入
针对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文化企业,允许其注册资本在3年内分期注入,允许投资人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企业,在深圳注册兴办文化企业,不受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0%的限制。
新办企业免3年所得税
对政府鼓励的新办的报业、出版、发行、印刷、光电、电影、放映、演艺等文化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
3亿专项资金发展文化产业
“十一五”期间,由市财政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总额3亿元,每年纳入市财政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的15%用于对文化产业基地的项目补贴,85%用于对企业的扶持。
每年推50—100部原创动漫作品创意
从2006年起,每年从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资金。每年推出50—100部原创作品创意,建立原创作品版权库,申报建立国家级的动漫游戏版权交易和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