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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严把注册关杜绝公司进小区

日期:2005-12-07 11:29:29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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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山旭实习生赵丽娜报道昨天本报刊发了《高档住宅小区“公司成灾”》一文,反映CBD地区许多高档封闭社区内住户私开公司,影响其他住户的生活。文章见报后,多年从事物业管理的招商局航华物业管理中心客服部经理耿先生专门致电本报,就此问题提出了他的看法。
  耿先生说,物业管理在中国还是一个新兴行业,还处在发展完善阶段。目前,高档小区中房屋商住两用产生矛盾的情况非常普遍。但物业部门对此并无行政管理权力,业主委员会同样无计可施,最多只能沟通劝阻,不能强制禁止。
  耿先生认为,作为商用的商品房在设计上已经考虑到包括消防等方面需要的相关设备,而一般小区只是根据普通住宅的需要设计的,在许多方面其实根本无法满足商用需要。虽然目前没有相关法规,但是在民用住宅中开公司至少不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
  对于这个问题,还应该靠政府部门进行规范。比如,一个公司去工商部门注册,工商部门就应该审核它的地址是不是用于商业的,如果不是,就不给其注册。再比如,土地管理部门可对房屋使用情况加以明确,在业主入住前与其签署相关承诺书,若违反便要承担相应责任。这些都可以在即将出台的物业管理法规中加以明确。
  耿先生还向记者表示,对于此类矛盾,业主和物业部门的沟通程度也有很大关系。一部分物业从业人员和业主对物业的服务内容和范围理解存在偏差。开发商和物业不都是一家,开发商的要求有时与业主的要求是矛盾的,责任方存在多元化,而不是大家普遍概念里的入住之后一切责任都在物业。耿先生说,现在物业部门和业主之间互相沟通、理解万岁是最理想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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