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首页 > 创业必读 > 工商注册 > 知识文集 > 工商总局:下岗经商可办临时执照 可享免注册费
 

工商总局:下岗经商可办临时执照 可享免注册费

日期:2005-12-21 14:20:29  来源:红网
请您记住思索网的网址: http://www.4so.net  [加入收藏夹]

      从现在起,下岗失业人员、新增待业人员及大学毕业生等人员需要从事临时性经营、季节性经营的,可望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核发临时营业执照。

  工商总局昨天在《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通知》中说,要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和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私营经济。

  申办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退役士兵、残疾人员及其他新增待业人员兴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

  具体要求:从事临时性经营、季节性经营,可以向基层工商机关申请核发临时营业执照。

  特别优惠: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的,还可享受自发照之日起3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的待遇。

  “个体”可投资电信等垄断行业

  信报讯(记者革继胜)工商总局昨天下发了《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通知》,《通知》中规定,从现在起,有条件的个体私营企业将被准许参与法律法规未禁止的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垄断行业、领域的投资与经营,工商机关将依法及时予以登记。

 
 
热门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