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员制度”,是指被聘任的企业注册员,在规定业务职权范围内,对申请人设立、变更或注销企业登记注册的申请,依法独立履行受理、审查、核准职能,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企业登记注册制度。目前,全省仅船营区实施了该制度。
按照现行体制和相关规定,企业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设立、变更或注销,都要过受理、审查、核准“三关”,需由工商所巡查员、内勤人员、内勤副所长、所长,分局注册科窗口人员、注册科长、主管局长7个登记审批环节。据测算,平均审核颁发一张营业执照,需要5天以上时间。今年年初,船营分局大胆改革登记管理模式,推行《企业注册员制度》。该制度实施后,企业办理注册登记面对的三道程序、7个审批环节,只要一名相对应级别的注册员就能履行受理、审查、核准职能,即“一支笔办结”。只要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疑难开业登记两天内办结,简易开业登记15分钟内办结,90%以上企业当天可拿到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