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公司法》大幅降低了开办公司的门槛,而且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据了解,在新《公司法》施行后,新注册的21户“一人公司”中,以房地产、财务等行业咨询类、工商登记代理类为多,占到总量的60%,此外,还有一些商贸公司、服务类和维修类的公司等。
因为“一人公司”办理者众多,我市工商部门也给他们提供了便捷的“绿色通道”。首先,只要申请人符合法定形式,工商部门就会当场登记,当场发照。其次,原来由申请人登记起草的《运营公司章程文本》,因为不熟悉相关法律规范,常常让申请人颇为头痛。对此,工商局代申请人起草《章程》,申请人只要自己补充或添加所需条款即可。
工商注册分局工作人员提醒申请人,“—人公司”每年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财务审计,当发生债务纠纷时,如果公司和个人的财产分不清楚,出资人还可能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