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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避免子女们伤和气 为房产办遗嘱公证增多

日期:2006-04-20 17:05:14  来源: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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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网消息(长江日报)(记者黄师师 通讯员蒋世珊)18日,67岁的王太婆走进了青山区红钢城街司法所。

  家住红钢城街的王太婆有3个女儿,老伴早年去世,现有住房1套。王太婆想把房子留给条件最差的小女儿,却担心另外两个女儿有意见。为此,她想提早办理遗嘱公证。
 
  近一个月来,像王太婆这样想办遗嘱公证的老人越来越多,其中大多涉及房产。据青山区司法局公证人员介绍,为房产办理遗嘱公证的老人已占民事公证的一半以上。

  据分析,现在拥有产权房的家庭越来越多,一些子女较多的老人和再婚老人为了给儿女们减少麻烦,避免他们因房产继承伤和气,而选择采取法律程序。

  据介绍,遗嘱公证具有极强的保密性。一般情况下,公证人员在保证当事人隐私的前提下,经过做谈话笔录、验证有关证明材料,在一周内可为申请人办好遗嘱公证。若遗嘱人行走不便,公证处还可避开其利害关系人上门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遗嘱执行人、公证处各持1份或多份。待老人去世后,其遗产可在公证处证明下由遗嘱执行人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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