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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转变 南昌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者增多

日期:2006-03-30 11:51:01  来源:都市消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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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前往南昌市各婚姻登记处进行结婚登记的新人并不是很多,像东湖区和西湖区各有50对左右新人喜领结婚证,这与平日相比差不多。但记者采访发现,近期有较多市民前往婚姻登记处开具未婚证明,他们一般是拿着这个去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近年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人比往年要多。

  春节长假后,南昌市公证处几乎每天都要迎来咨询婚前财产公证的市民,而公证标的以房产、家电为主,来公证的以市区新婚夫妇居多。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从初始的“羞羞答答”变得“大大方方”。这也表明一种观念的转变,婚前公证已成为部分年轻人处理财产的一种方式。此外,涉外婚姻和近年来离婚案件的增多,也是多数市民倾向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主要原因之一。

  此外,一些市民也来电咨询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记者就此采访得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如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2、申请人的未婚证明;3、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4、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委托他人办理或一个人去办理是不会被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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