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首页 > 创业必读 > 公证咨询 > 知识文集 > 法加强公证工作管理 推动公证事业健康发展
 

法加强公证工作管理 推动公证事业健康发展

日期:2005-11-17 11:48:43  来源:法制网
请您记住思索网的网址: http://www.4so.net  [加入收藏夹]

      “公证法作为新中国的第一部公证法典,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公证制度的基本框架,为我国公证事业的改革发展奠定了法制基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江苏省司法厅厅长王荣生爽快地谈了他的看法。
  他认为,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公证法,关键要准确把握公证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要求,切实履行法定管理职责,强化公证管理效能,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公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公证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他认为,贯彻落实公证法,首先要树立依法管理的理念。我们要严格按照公证法的规定,建立、完善科学的管理体制,依法加强规范管理,切实把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其次,要树立提高效能的理念。要充分履行法定的管理职责,不断提高管理的能力、水平和效率。同时,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主动为公证机构、公证员提供良好执业环境,优惠政策方面的服务。
  他介绍了江苏省司法厅贯彻落实公证法的具体想法: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协会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产生和组成,行使监督权,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考核、推荐候选、聘任人员;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协会的工作规划、行业监督等提出指导性意见,与此相应,司法行政机关在制定工作规划、出台规章制度时,要听取公证协会的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协会拟作出的重大决议、开展的重大活动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与公证协会的行业惩戒既各自分工,又相互衔接、功能互补;在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协会办事机构之间建立工作决策的会商机制、工作情况的交流机制和工作信息的共享机制,促进“两结合”管理体制的高效运行。
  他表示,江苏省司法厅一定要准确把握定位,依法加强公证工作管理。通俗地讲,就是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公证法把原来占用大量管理资源的具体业务指导和证后纠纷处理工作分别通过行业管理和直接引入司法程序加以实现,使司法行政机关的公证管理职能有了新的明确定位。公证法既规定了规划布局、规章制定、准入核准等积极的管理手段和措施,也明确了警告、罚款、停止执业等消极的处罚措施,并规定了具体的适用情形。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善于通过积极的措施和手段,推进管理工作的发展,同时,也要通过严格的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遏制严重违背公证工作性质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促进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
 
 
热门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