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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3月《公证法》实施后 省一级不再设立公证处

日期:2005-12-10 10:00:54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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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陈洁娜见习记者/杨亚军实习生/彭雪然)昨天,广州市司法局在向市人大代表汇报时表示,明年3月新《公证法》实施后,广州市现有的省、市、区三级12家公证处中,省公证处将取消,市、区二级公证处只保留其中一级,待市司法部门调研后再确定保留哪一级。

  广州市司法局在汇报中提出,明年3月《公证法》开始实施,根据“在设区的市、直

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的原则,实施后广州只能保留一个层级的公证机构,省一级不再设立公证处。

  据介绍,广州市共有省、市、区三级12家公证处,部分区还设有公证办证点。由于公证队伍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公证处的形象,且有的公证处为了拉业务,恶性降低价格进行不正当竞争,影响行业的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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