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负责人说,他们已对事件进行了调查。从现有材料看,这起错证事件主要是因为公证申请人做伪证和公证员工作疏忽所致。按照公证程序,要判定公民死亡,应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当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实践中,遇到情况复杂、难以出具以上证明的,公证员应深入细致地调查了解。本事件中,公证员只是结合调查李国柱女儿遗产继承权问题,做了两份调查笔录,就武断地认为“李国柱夫妇已死亡”。严格地说,该调查笔录不能作为公证的依据。
市司法局已责成天桥区司法局、公证处对该公证书予以撤销,待情况调查清楚后,将依法追究该公证处及公证员的责任。
另据了解,今天下午,天桥区司法局、公证处负责人带着该公证处第一号“公证书撤销决定”来到李国柱家里,为该公证处的错误公证书向这对老夫妇致歉。
记者在李国柱家中看到了这份编号为(2005)济天桥证撤字第1号的“撤销公证书的决定”。该公证纠正了(2005)济天桥证民字第5813号继承权公证书的错误:“本处于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为当事人吕光军(李国柱女婿,编者注)出具的(2005)济天桥证民字第5813号的继承权公证书,经复查,因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事实不真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