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我们已经向省行进行了反映。”今天下午,即墨市中国银行储蓄科刘科长告诉记者,孙先生的情况确实比较特殊。“按照相关的储蓄管理条例,提供不出存款凭证,只能先公证继承权公证银行才能进行查询、过户等相关手续”,但是,银行也切实研究过这个个例,没有具体金额也确实无法进行继承权公证。经过慎重研究,今天下午,省行批示,如果孙先生能够提供继承人关系证明和与其父存档档案完全符合的身份材料,从便民的角度出发,中行愿意“破例”为孙先生先进行查询,以便做公证。
据悉,中行已初步进行调查,孙先生的父亲在银行确实有存款。刘科长说:“只要带齐证件,孙先生就可以来查询了。”
今天下午,即墨市工商银行黄科长告诉记者,她已经将情况如实向上反映,正在等待上级银行的批示。即墨市农业银行有关负责人说,他们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银行法规拒绝查询的,“孙先生可以将此事向央行反映,如果央行下函让各大银行为其查询,我们马上执行”。即墨市建设银行储蓄科韩科长则告诉记者,银行很重视这件事,但“很遗憾,无论是我们的意见还是上级的指示,我们还是认为,只有先提交继承权公证,才能查询金额”。
对于四大银行的做法,青岛大学法学院丁燕老师说,拒绝查询是确实严格遵守储蓄管理条例的要求,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过去的立法也可能在现实生活中滞后,立法也是一个“废、改、立”的过程。如果与现实相冲突,法律就应该重新修改。中国银行率先“破例”,是站在市场主体的角度上,表明他们已经看到立法与现实生活中的冲突,并敢于在实践中改进。
丁燕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作出相关批示,统一指导各大银行,一旦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以免各自为政,侵害市民的权益。丁燕说,随着越来越多“个例”的出现,就可以启动立法程序,对滞后的法律法规重新修改、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