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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出台新措施打击欠薪 公证部门首次介入足球圈

日期:2006-01-03 10:12:07  来源:体坛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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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俱乐部大面积欠薪在转会上榜期凸现之际,中国足协也感到了事态危急。27日下午,足协紧急下发关于2006年注册工作中上报《俱乐部联赛报名人员发放工资奖金明细表》的通知,首次祭出用注册资格挟制欠薪者还债,用“公证书”拦截欠薪者的新举措。


  通知规定,在2006年1月31日各中超、中甲、乙级俱乐部注册截止期前,各俱乐部要将上一年度发放给在联赛中报名球员的工资奖金情况的明细表,上报给中国足协。通知要求,报表中必须要有每一个球员的亲笔签名,同时俱乐部要加盖公章,总经理也要签字。如果在1月31日前没有将这一报表上交,足协将不予注册。

  足协以往出台关于帮助球员讨薪的各种政策,也有过类似的惩罚措施,但都未能止住欠薪之风。不过,这一和注册资格相结合的“催薪令”,却让大多数俱乐部感到了紧迫。一位俱乐部老总说:“在马成全主管注册以后,中国足协对欠薪的整饬力度很大,像国力就因为欠薪问题被注销了中甲资格,这种前车之鉴我们不敢不看。看来未来一个月我们的确有必要把欠薪问题尽快解决。”

  同时,为了防止俱乐部在实际发放工资、奖金的单据中弄虚作假,足协也提出了全新的规避条件:即要求俱乐部在将明细表上交前,请俱乐部所在地的公证部门进行公证。这也是足协在制定帮助球员讨薪政策中,首次提请足球圈外的职能部门介入,将俱乐部拖欠球员薪金问题泛社会化。

  24日,《劳动合同法(草案)》首次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该法把防止欠薪作为重要内容:“用人单位如果未按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未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保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责令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案一旦通过,对球员讨薪无疑也将会成为一个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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