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16日下午,该酒店的委托代理人、施工公司代表和农民工代表在天津开发区公证处签订了协议,各方对欠薪金额、农民工人数等当面做了确认,施工公司对如数发放工资做了公证承诺,酒店也表示在公证后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款。公证员为该案开辟了“绿色通道”,对上述事项及时予以了受理,在严格审查了各方主体资格、协议条款、签约意思表示等方面内容后,就协议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向各方明确了协议和承诺的法律意义,出具了公证书。拿到经过公证的协议书,施工单位与农民工代表均感到心里踏实,满意而归。据了解,施工公司已于公证当日依照协议约定向农民工一次性支付了全部工资。
2005年,开发区公证处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公证介入协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议,引起了天津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后,天津开发区公证处还将尝试通过赋予合同债务以强制执行效力,开辟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新渠道。同时还将通过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公证职能,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最经济、最快捷、最有效的解决,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帮助农民工学会通过法律手段等正当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