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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必须先公证?

日期:2006-02-23 11:38: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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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前段时间我想将我的一处房屋赠与我的侄子。据了解,要办理赠与的话,首先要去办理公证,如果不办理公证就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是这样吗?
  抚顺市 王先生

  答: 根据有关规定,以下几类房地产交易的行为必须办理公证:(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4)有关房产所有权得到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你所提供的情况符合上述第三条的规定,因此如果你想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远方的侄子,那么必须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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