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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妇女提个醒:遭遇家庭暴力可向110求救!

日期:2004-10-10 16:47:00  来源:web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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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拳脚相向并非“家务事”,受暴妻子可打110报警,让公安机关惩处恶夫!昨天(2003.4.28),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黄淑美对广大妇女提个醒。

  黄淑美介绍,去年实施的新《婚姻法》第一次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而且司法部门具有惩处的职责。

  与会代表广东省公安干部管理学院曾晓圆说,公安机关现已将家庭暴力纳入110报警的受理范围。警方接警后,会视施暴者行为轻重进行处理,若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可给予行政处罚,处以15日以下拘留;若涉嫌犯罪,则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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