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虐待
推、甩、踢、揍、摑、抓、咬、拗扭肢體,甚至使用刀械槍枝等攻擊受害人。
言語虐待
企圖以字眼、聲調來控制或傷害另一個人。例如:吼叫、尖酸諷刺、威脅將對方 或小孩殺害、揚言使用暴力、大罵對方愚蠢、侮辱、不實的控訴。
心理虐待
威脅自殺、不准對方使用電話和擁有金錢、逼問對方行蹤、質問孩子是誰的? 和錢怎麼花的?、阻止對方探視其親人、嘲笑、侮辱對方的朋友、濫用藥物和 酗酒、不實的指控對方有外遇、極度忌妒、無法保有一份工作、禁止對方上學或工作 、跟蹤、監視、謊言操控人、批評對方的外表、責備、冷漠以對。
性虐待
強迫對方進行性行為、逼迫對方看色情影片或圖片、拒用保險套等等。
註:是否構成家庭暴力需要更多的了解和審慎的評估,若有任何的擔心或疑慮,不妨向相關的專業機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