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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發生後何處去?

日期:2004-10-10 17:17:00  来源:统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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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決定留下

1.  為什麼受害者決定繼續留下? 第一次暴力後為什麼留下

2.  罪惡感,我也有錯

3.  我想那是意外只會發生一次

4.  困窘、沒面子因為剛結婚,認為只是一次錯誤

5.  宗教信念

愛情情況惡化仍繼續留下之因:

1.  宗教信念

2.  沒錢

3.  沒地方住

4.  家人、朋友的不予支持

5.  怕失去孩子或擔心沒有〞完整〞的家會帶給孩子更大的困擾

6.  仍然抱持傳統〞好女人〞必須委屈求全的迷思

7.  害怕更嚴重的暴力會發生

其他原因:

1.  感到羞恥

2.  缺乏自信

3.  被隔離

4.  家人給予壓力

5.  官方態度漠視受害者的權益

6.  繼續留下的準備應考慮:

1.  安全第一:注意暴力的警訊和做好保護自己的準備或脫逃計劃

2.  法律資源:知道到那裡獲得司法、警察人員的保護

3.  心理諮商:不論個人或夫妻的婚姻諮商,都有必要及時進行,使雙方或一方能有效地處理面臨的困境

4.  經濟自主:尋求經濟來源獲得較大的保障

5.  求援機關:掌握社會局或相關求助機構的服務項目,以便於取得直接聯繫,且社工、輔導人員可協助你邀請施虐者進行會談

(二)決定離開

1.  為什麼受害者決定離開?

1.  受者相信下一次暴行可能致命

2.  施虐者開始對孩子施以身體虐待或性虐待

3.  孩子開始學會使用暴力對待受害者以獲得所需,因此受害者了解必須將孩子自暴力環境中移開

4.  受害者終於自收音機或電視得知何處可以求助

5.  受害者聽說別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已經離開,故而鼓起勇氣離開

6.  受害者的朋友,家人或其他重要關係人給予支持

7.  受害者認知自己並沒有不恰當的行為引起施虐者的暴力,是施虐者必須自己負起使用暴力的責任

8.  受害者體認到自我價值,且沒有理由被虐待

9.  受害者相信自己不是施虐者的財產,對方也不是自己的主人,可以為所欲為

10.受害者終於明白,一再的道歉並不能使施虐者不再使用暴力

2.  尋求獨立的準備

1.  經濟來源-最好自己有工作以便應付危機時的各種費用及未來的生活費;可聯絡一些就業輔導機構或縣市政府的社會科

2.  安心住所-短期可用親友處或庇護中心,但長期的住處也要安排好

3.  心理諮商-不論是小孩或你本人都應該有心理建設來面對這一巨大的生活改變

4.  法律諮詢-先與社工人員或律師聯繫,以便做好更周詳的準備,尤其要保留所有身邊的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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