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 请 函
新公司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法的修改主要集中在公司的资本制度和公司治理,新公司法体现了从全面强调资本信用到兼顾资本信用和资产信用的立法理念的调整,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放松了对公司的过度管制,大幅度地降低了公司设立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放宽了股东出资方式的限制,允许出资的分期缴纳,取消公司转投资的限制,扩大公司回购自己股份的情况。然而,目前我国的信用经济已在飞速发展,赊销已被广泛使用,但是资讯透明度不高,所以公司在经营过程就会遇到如下问题:
A、如何挑选、监管客户,以及稳固客户关系 B、有能力拓展业务、而无力收回欠款
C、如何追债,保护债权,维护权益 D、诉讼时不知如何收集、利用利于自己的证据
E、何时适宜起诉,效力最大 F、如何避免赢了官司输了钱
G、有人借企业改制之名,逃避债务,自己却申告无门
针对这些问题,本律师所根据历年处理经济案件的经验总结,并结合国外先进的企业信贷管理课程而持续举办讲座,在讲座过程中,所引评的案例对企业适用性强 ,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内容如下:
★企业信贷管理
●企业信贷管理的概念 ●客户资料的搜集方法与档案的建立
●放帐额的确定 ●客户的跟进制度
★债权的保护与实现
●客户与债权的分类 ●信用与债实质关系 ●保护债权方法和要素
●客户迟付理由以及危险信号 ●最有效的追债时间 ●如何处理欠债及追债的技巧
★企业销售过程的相关法律知识
●经济实体的分类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签合同应注意的重要法律问题
●诉讼程序及执行程序的重要问题 ●保护债权的法律知识
★资信调查内容及其运用 (如何了解客户资信,防范货款风险)
会议时间:2006年 4 月 28 日(上午8:30—11:30 下午1:00—4:00)
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路岗顶总统大酒店5楼国际会议厅2号厅
会务费用:伍佰元人民币/人(含资料费)
主办单位:广东富临国泰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20-38201241 38202802(直线) 传真:38201688
联络人: 朱 先 生 13710746151
广东富临国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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