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关于合同中写入劳动者工资的相关规定,以前只规定合同中应写入劳动报酬,其中包含工资以及工资之外的货币报酬,而此次规定中明确要求取消岗位工资标准概念,同时合同中必须明白写入工资标准,并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基数的标准。
被采纳的意见还包括,病假工资不与劳动者岗位工资挂钩,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病假工资计发办法,并规定了最低限额;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规定了公布举报电话、处理举报的程序和期限;明确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工资支付方面的监督管理权限等内容。 此外,市政府法制办还将在规定中确立欠薪保障制度,重点解决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侵害其合法权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