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3月5日,市司法局召开“成都市律师工作会”。会上,市司法局对我所“在代理三电公司担保纠纷案中的突出表现”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了“荣誉证书”,授予我所“集体三等功”荣誉。与此同时,市司法局还以成司发[2004]36号文号召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以我所为榜样,向我所律师学习。 在代理三电公司纠纷案过程中,我所律师本着“正义、责任、准确、高效”的宗旨,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群策群力、分工协作,历时21个月,圆满完成了该案的代理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及委托人的充分肯定和良好评价。 作者:1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