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原告在互联网上发现,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在其“书生之家数字图书馆”上,未经授权使用了专家们多部作品。该数字图书馆未经授权将这些著作直接数字化处理,上载到数字图书馆,供给会员阅读。后7位知识产权专家分别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总索赔金额达50余万元。
一审判决后书生公司表示要上诉。 来源:北京青年报 本文地址:http://www.4so.net/project/law/news/33611.html 将本页加入收藏夹 将地址复制到剪贴板发送给好友 若发现本文有误或版权问题点击这里 热门信息 相关文章 [最新动态]首届中美税法高级论坛邀请函 [最新动态]本站王英军律师05年7月以来代理过 [最新动态]关于做好2004年度地方企业所得税 [最新动态]拟 上 市 银 行 有 关 培 训 讲 [最新动态]法律关注:二手房私下产权转让协 [最新动态]注会考试啦! [最新动态]坚持民主立法 扩大公民参与 [最新动态]最高法院5部司法解释元旦起实施 [最新动态]关于举办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及 [最新动态]北京杨律师特别代理北京市中院、 无相关信息 文章评论 收藏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