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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收费不能逾越法律程序

日期:2004-04-09 09:32: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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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青年报报道:银行卡是否应当收费,这好像是一个经济问题,或者说是个产业政策调整的问题。以前不收费,并不等于永远不收费。从免费到收费,并非不可理解。但是银行收取卡费的程序和方式,却实在让人难以理喻。虽说银行早已改制成企业,成为商业性银行,可是它们的收费方式依然还蒙着厚厚的行政色彩,侵害了银行卡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银行卡收费是有依据的:银监会批准,因此不属于乱收费。这一点没有问题。但这不意味着收费经过批准,就可以单方面理直气壮地从持卡人的账户中扣钱!银监会只是授权给银行可以收这块费用,不可能连收费的方式一同规定。因为这里面有一个领域即使银监会也无权进行干预和控制,这就是:银行和银行卡持有者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这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只有法律可以调整,比法律低许多层次的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定,当然没有权力对法律调整的社会进行干预。

  令人遗憾的是银行就这样做了,它们悄悄发布一个通告,然后就开始从客户的账号上扣钱。本来,储户与银行之间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储蓄合同关系,任何一方都无权单方面变更、修改合同。银行擅自扣储户存款,既无法律依据,也无合同依据,是一种违约行为,一种侵犯原告财产权的行为,违背我国《民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刘大华是一位法律职业者,职业敏感性使他发现:银行这种行为有一个致命缺陷:逾越了必经的法律程序。银行逾越的这个必经的法律程序是:收费必须同银行卡持有人达成一致意见。银行单方面强行从客户账号上扣钱,是把自己的意思强加给对方当事人,这种行为显然违背了“平等、自愿、公平”等民法基本原则,当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我们常说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这句话不是说着玩的,它有深刻的含意。市场经济要求每一个市场主体必须依法经营,坚守诚信,否则市场经济就难以深入发展和繁荣。银行作为金融企业,其诚信品质尤其重要。银行讲求诚信,首先必须守法,认真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不能为了自己利益,随意单方变更合同,甚至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储户。否则,一方面会降低自己的信誉,另一面会使自己频频成为被告付出额外的巨大成本。

  此案的意义并不在于最终审理结果如何,而在于它的警示作用:所有企业,无论处于什么层次、什么地位,只要参与到市场经济中,就应当遵守市场经济法则,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与惩罚。


————*起因*————
  安徽:三大国有银行终结“免费午餐”
  4月1日,省建行继农行、工行之后,开始实施个人银行业务服务的新价格表,这份表格涉及179项个人和企业的银行业务,其中一项银行卡借记卡开收一年10元的年费颇引人关注。至此,我省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已有3家结束银行“免费午餐”,步入银行卡业务新时代。据悉,各股份制银行如交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合肥商业银行暂无动静,但对收费持保留态度。 
  北京:银行卡收费七月开征 没有价格就没有服务优劣?
  近日农行从今年7月1日开始对借记卡收取10元年费的消息也不胫而走。记者昨天采访获悉,打起银行卡年费“算盘”的显然不止农行一家,工行已经在广东等部分地区收取借记卡10元年费,北京的政策也正在研究中。一位业内人士透露,7月1日起收银行卡年费,很可能将是几家大银行的统一行动。 
  上海:银行跟进收费服务
  继上海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推出收费服务新标准后,沪上进行收费服务的银行再次“扩容”。记者昨天发现,上海银行已经公布了新的收费服务标准,并从昨天开始付诸实施。这是沪上首家开始全面收费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反应*————
   因擅自划扣10元银行卡年费 储户将农行告上法庭
   储户刘大华近日将农业银行告上法庭,原因是农行去年12月10日“擅自”从他的账户上划扣了10元金穗卡年费。其实,借记卡收年费,除了农业银行还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也将于4月1日开始收费。银行卡收费,有错吗?这是否意味着金融业服务的某种趋势?这是全省800万张银行卡持有者关注的话题。
  银行卡收费官司不断 全国首起诉讼延期审理
  原定于4月8日开庭审理的全国首起银行卡收费诉讼延期审理。另一方面,发起诉讼的刘大华律师又以同样的理由,将工商银行长沙市岳麓山支行告上了法庭。随着岳麓区人民法院受理相关诉讼,银行卡收费风波越刮越猛。
  昨日,状告农行的刘大华律师告诉记者,应农行的申请,岳麓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全国首起银行卡收费诉讼,举证延期50天。预计要到5月方能开庭。他透露,农行还向法院口头申请,要求不公开审理此案。他表示,对农行这样的要求难以理解。
  湖南律师告完农行告工行各地出现客户退卡现象
  虽然农行要到7月1日才统一自动扣划年费,但是在山东、广东、江苏等一些地方,已经有客户开始到银行退卡,个别规模较小的网点甚至出现排队退卡现象。而记者昨天在北京一些银行网点虽然看到了个别退卡现象,但整体的市场反应比较平静。   据中央电视台的报道,由于济南的银行是从4月1日起开始收年费,所以在3月的最后一天,不少人挤到银行要求退卡,一位济南市民还表示:“有几张卡一直没怎么用,今天来把卡退了。要不明天就开始收钱了。”在南京同样出现了退卡高峰,一些南京市民说,以前办了好多卡,如果都收年费,每年都得拿出去上百元钱。因此这两天忙着到各银行退卡,争取手里只留一张最常用的卡。
————*说法*————
  “银行卡收费时代”的全面到来?
  ■工行、农行:迈入收费时代
  ■建行、中行:不排除收费可能
  ■股份制银行:今年不会收费 
  银行卡收费形成两大阵营:收费行VS促销降价
  相比之下,股份制银行观望情绪较浓。交行、兴业和招行等银行都表示目前尚未考虑收费问题,特别是借记卡年费收费问题。此外,明确表示免费和降价的银行正在增多。记者昨日获悉,继民生银行率先降低部分收费标准后,华夏银行也将加入这一阵营,该行银行卡收费标准将从本月起实施。 
  年费“卡”住银行卡老用户 股份制银行有话说
  据了解,四大国有银行中,农行和中国银行重庆分行均未接到“向老用户卡收取年费”的通知。另外,交行、深发展、招商银行和浦东银行等股份制银行都表示,暂不会对借记卡收取年费及开卡费。 
  银监会、央行表态:银行卡收费不是“霸王条款”
  “借记卡收10元年费”是在消费者不知情前提下的“霸王条款”,这是中消协有关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态。但记者昨天在采访中发现,银监会、央行和工行有关人士对此都有些不同观点。 
  银行卡加收年费被指霸道
  中消协表示,银行尽管有收费的权利,但在办理时已经表明放弃了收费的权利。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出示了农行总行于2002年7月16日公布的《金穗借记卡章程》,其中第四条是“金穗借记卡无有效期,不收年费,卡片出现损坏可随时换卡,换卡时收取工本费5元”。据此消协认为,持卡人当初办卡时已经与银行形成了合同关系。更改协议属于霸王条款。
————*评论*————
  银行卡收费 丢失客户风险是否值得冒?
  以预料的是,被收取年费的银行客户,将有可能向不打算收费的股份制银行分流。看来,国有商业银行确实为高额运营成本所累,为了降低成本,才不惜冒丢失客户的风险。可是,这种风险是否值得冒? 
  把脉中国银行卡市场:要生财信用卡不能只赚年费
  虽然中国银行卡总数已超过5.6亿张,但其中借记卡为5.4亿张,准贷记卡2000 万张,真正具有“先消费后还款”功能的信用卡却只有200万张,而只有后者才能真正实现“循环信贷”。
  警惕银行收费形成价格同盟
  政府行政机关并不直接创造社会财富,但政府行政机关提供的管理功能,却是社会正常运转的必需。于是由财政拨款覆盖政府行政机关的一应开支,就是理所当然。许可公开讨论政府行政成本的高低,是一个不小的社会进步,但是这种讨论,针对的只是具体收费项目和费率的合理性,并非指向“免费午餐”。“免费午餐”不可能有,也没人指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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