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稿规定,在受害人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很难确定受害人的情况下,检察院、其他国家机关为维护公共利益,可以对实施侵害人提起禁止侵权、赔偿受害人损失的民事诉讼。社会团体在得到受害人授权的情况下,也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建议稿将现行民诉法由270条扩充为509条。江伟介绍,建议稿有很多突破,涉及诉权、管辖、第三人、公益诉讼等众多焦点问题。
民诉法典的修改与完善课题组成员孙邦清博士介绍,现行民诉法是1991年颁布实施的,现在其滞后性日渐突出,还被各种形式的司法解释、司法改革措施所肢解、淹没,民诉法典的完整性与统一性受到严重损害。2003年12月,《民事诉讼法》的修订纳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
民诉法专家修改建议稿目前已完成第三稿,第四稿将于年内出炉,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为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提供立法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