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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四个法律误区

日期:2005-08-25 15:15: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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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在城郊,由于一些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每当他们碰到某些难缠的事后,总是不分青红皂白地去蛮干,这不仅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法律责任,而且有的还给他人带来家庭的不幸。在这些农民眼中,他们总是觉得这样干是有理的,岂不知,这是步入了法律的误区。

  误区一私自拉电网防盗

  万某在海边承包了一养虾池。去年,当虾长得肥美时,却接连遭到小偷的偷窃,一气之下,万某就在虾池边拉上了电网,可没想到,没电着小偷,却把自己送进了监狱。当万某架起电网的第三天,邻居两个男孩在虾池边玩耍,其中一个小孩因触网造成电伤。为此,法院依据《刑法》的规定,将万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点评

  《刑法》第118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应当看到,在农村承包山林、养殖、果园中,怕别人偷窃而私拉电网或者雇人将偷窃者打伤致残的不在少数。此案中,万某怕小偷偷窃而私拉电网,就是其中一例,虽然电伤的不是小偷,而是邻居的孩子,就是将偷虾的小偷电伤,万某也照样要负刑事责任。

  误区二自己种树自己砍

  刘某几年前在自己承包的荒山上栽种了杨树,儿子要结婚,缺房、缺钱。于是,就将荒山的800棵杨树砍倒,分别拉到市场上销售,卖了1600元,在销售时,被林业部门查获,不仅对其罚款5000元,而且还责令刘某补种5倍原来数目的杨树。

  点评

  我国《森林法》第28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该法第34条还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轻微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林木,并处以违法所得二至五倍的罚款。”自己种树自己砍,看起来有一定的道理,但却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目前,随着承包土地、山林年限的增加,一些在自己承包土地、荒山栽种的树木已经长大成林,有些农民始终存有“自己种树自己砍伐不犯法”的糊涂认识,因而很容易导致像刘某这样乱砍自己栽种树木的违法行为。当你在自己承包的荒山中,要砍伐自己种的树木时,千万要记住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否则,是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的。

  误区三不让孩子上学

  在一些偏僻山区,有些农民对儿童不上学持无所谓的态度。夏某夫妇有一女儿,今年已经13岁,家庭经济还算宽裕,但夏某却在女儿12岁的时候,不让其上学,让其帮看门市部。用夏某的话说,反正考不上大学,读不读的还不是回家种田。何况女孩子学了文化以后还是人家的人。

  点评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1条第1款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上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夏某夫妇不让其女儿上学,显然就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让自己的孩子上学,不仅是为了孩子成为有文化、有道德的人,更重要的是,这是父母法定的义务。那种因生活困难,或者女孩上不上学无所谓、早晚都是人家的人的糊涂认识是错误的。像夏某夫妇,并不是生活困难,而是存有糊涂认识,这不仅是对子女的不负责,更重要的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误区四追债先把人扣

  小孙去年在一建筑包工头手下辛辛苦苦干了6个月,每当他向包工头索要工钱时,包工头总是以暂时没钱为理由来拖欠他的工资。

  为此,小孙便伙同工友小周带着刀子,用威胁的方法将包工头关在一间屋内长达2天之多,逼其付钱。

  案发后,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各判处他们2年有期徒刑。

  点评

  《刑法》第238条第1款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该条第3款还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可见,追债是不能扣人的。在生活中,干了活不给钱,是违法的,但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取得解决,而不通过法律,擅自将他人拘禁,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小孙与小周的做法,不仅得不到属于自己应得的报酬,相反还因自己的不懂法,而进了监牢,这“得不偿失”的做法千万干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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