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认为研不研究法律战,只是思想重视问题,而不是执行法规的问题
笔者有幸倾听了一些部队关于法律战研究的专题会议后发现,个别单位的领导认为,法律战和自己单位恐怕关系不大,这是相关法律院校和法律部门研究的事,至于本单位,“主要是来学习的,是来接受教育的”。分析其原因,一是对法律战的指导思想和“三战”的根本目标认识不清;二是将法律战研究仅当作是思想重视问题。其实,“三战”被明确写进中央军委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意味着做好这项工作,不仅是一个思想重视问题,而是一个认真执行法规的问题了。
误区二:过分强调宣传教育的形式,轻视实战的操练性
一些部队的法律战准备情况,其大张旗鼓宣传的“氛围”令人瞩目,但在真正着眼实战要求,提高官兵法律战基本技能,研究改进战法训法,把制胜招法演练好,把措施预案制定做好上,尚缺乏有分量的措施。究其原因,无非是宣传教育的“花架式”操作较为容易,而真正的实战操练要难得多。毕竟,开展法律战学习研究操练,是一项创新性很强的实践活动,没有现成的路可走,需要下大力气,用真功夫。
误区三:案例分析“笔墨重彩”,规律性的理性分析不足
由于当前法律战演练中存在缺教材、缺骨干等问题,为了提高官兵研习法律战的兴趣,绝大多数部队包括目前出版的法律战书籍,在中国古代法律战思想、战法以及近现代海湾战争、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中有关经典法律战例的分析上“笔墨重彩”,却缺少规律性的理性分析,这很难给人以现实的启迪。在世界新军事变革日新月异的时代,如果我们不能以新的视角去找寻其中规律性的东西,或用静态思维的方式考虑问题,就难以适应时代的要求。只有在分析实例时以案例去图解现今的法律理论,从中提取规律性的“有益成分”,才能帮助我们知微见著、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