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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愿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日期:2005-12-01 11:18:05  来源: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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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谁为包工头生命负责》刊出后,在省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广大读者对包工头跳楼自杀表示惋惜,一家律师事务所表示愿为云明春亲属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昨日上午,本报编辑部电话不断,不少读者对云明春的死表示遗憾和同情。有读者留言说,云明春让人对包工头有了新的认识,让人对农民工同情的同时也为包工头感到可怜.

  还有读者建议说,呼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议案,尽快完善建筑行业工程承包和钱款兑付制度。

  昨天下午,陕西阳光律师事务所主任徐海清电话告诉记者,就目前云明春事件来看,首先是林源公司涉嫌合同欺诈,另外林源公司还违反了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定进行违章操作。从云明春生前遗留的一些欠账单、报表等简单资料来看,云明春绝对是一个很有社会公德心的包工头,是个有良心的人,而“云明春事件”最终解决办法可能要启动法律程序,如果云明春亲属要诉诸法律,阳光律师事务所竭尽全力为其提供一切便利和援助,事务所将派出所里最有经验的3名律师为好心人云明春伸张正义、讨要公道。

  据悉,徐海清等人一行将于今日赶赴城固与云明春亲属见面并就法律援助一事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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