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杨念国的遭遇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建设部门及法律界人士认为,对于“包工头”这个尴尬的群体以及广大民工,在如何维权讨薪问题上,除了当地行政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有所作为外,民工如何积极通过法律维权也显得非常重要。
为垫付工钱到银行贷款
据<现代快报>报道,杨念国今年48岁,淮安市农民,从21岁起,他就外出打工。“学的是瓦工,20多年来基本都在工地上干,黑龙江、上海都去过。前年才开始揽工程做包工头,至今一共包了三个工程,不但一分钱没赚,却欠下近4万元的债务。”去年11月中旬,他被逼无奈曾喝药自杀。
“他其实用不着欠债的,他回老家去银行贷款、卖树、借钱,都是为了付清手下工人的工资。”一直跟随杨念国在外打工的淮安老乡这样向记者解释。
杨念国说,干了20多年的瓦工,“打了20多年的工,我知道我们民工吃的都是哪些苦,所以做上包工头后,工程完工,我首先是要把工人的工钱结清。这是我的信念!”
第一次包活是在常州市武进区鸣凰镇一建筑工地,杨念国带20多个人盖了一年的楼房。工程完工,他没赚到钱,手下的每个人都拿到了1万多元工钱。在大家的眼中,老杨为人厚道,给工人发钱非常及时,哪个工人家里有了困难还常常额外得到他的帮助,所以大家都很信任他。杨念国颇自豪地告诉记者:“现在我只要打电话,他们肯定都会来跟着我一起干。”
前年年底,在工程承包商翟某的介绍下,杨念国在苏州为广东一家公司盖厂房。去年2月份,厂方莫名其妙“蒸发”。原来,这家“公司”专门骗建筑商的风险抵押金。杨念国找到工程承包商翟某。翟某表示:“他们公司跑了,我也被骗了,哪里有钱给你?”此时,快到春节,民工都在等着拿这笔钱回家过年。杨念国再次找到翟某,翟某仍然表示没钱。后来,是在警方的干预下,翟某当着民警的面给杨打了个2.7万元的“欠条”,说回到常州后让杨念国拿着条子来取钱。杨念国回到常州,钱仍然要不到。
“虽然我拿不到钱,但我不能不付工钱给手下兄弟,我不能骗他们。”可他搜遍了自己的存款,也只找到两三千元。于是,他回到老家,先是向自己的弟弟借了2万多元。随后,杨念国突然想起10多年前自己种下的数十棵白杨柳,就叫人砍去卖了,卖了2000多元钱。接着他又在银行贷了5000元。就这样七拼八凑,赶在大年三十前,杨念国把民工的大部分工钱都发了。有的民工拿着钱,当场就哭了。杨念国说:“就是这样,到现在,我还欠他们6000多元。但是我会给他们的,砸锅卖铁也要把工钱付足。”
那个春节,杨念国一家人住在常州一工地的工棚里。他厚着脸向别人借了100元,当晚,妻子拿借来的钱买了一条“大头鱼”,烧好了端在桌子上,一家人都不动筷子,妻子的眼泪不停地往下掉。杨念国叹着气告诉记者:“我们当时都吃不下,大年三十烧的菜,到正月初三、初四才吃完。”
索要工钱未果曾无奈自杀
去年,杨念国在无锡滨湖区华庄镇做包工头盖厂房。厂房的建筑承包商是徐州一家公司。他与该公司的负责人孙某口头协议,厂房盖好,给4万多元的工钱,并商定用三孔砖。不料,在杨念国和手下20多名民工一起将砖墙砌到齐膝盖高的时候,发包商却要求用多孔砖。杨念国急了,因为用多孔砖的话,工程量要增加一倍,自己还要倒贴4万多元。他赶紧找到建筑公司负责人孙某,孙某表示:要么你就退出,想干的人多的是。
杨念国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走人,前期民工的工钱就拿不到,如果延误工期,最后“违约罚款”的板子还得打到自己的头上;干下去,又怕拿不到多出的4万多元工钱。杨念国此刻已经没有退路,他找到发包商,发包商也觉得这个承包价低得离谱,发包商的负责人说:“这样吧,他不多给钱,我给你。”即使这样,工人也不敢干了,怕拿不到钱。急得吃不下饭的杨念国来到工人的宿舍,声泪俱下:“兄弟们啊,我求求大家,看在我这张老脸上,再帮我一把,等工程一完我立即给大家发钱。”民工大都是杨念国的老乡,他们了解杨念国的为人,大家心软了,相继带着工具走进了工地。
去年9月份,工程基本竣工。杨念国去找孙某要钱时,孙某却表示工钱只能按4万算。杨念国说,这个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工人各种必需的生活等费用他已从孙某那边先期拿了3万多元,按照这样算下来,他只能再领1万元左右,“欠工人的4万多元工钱从哪里弄去?”11月14日,工程全部完工。15日晚,杨念国和工人一起与孙某结算工钱,不料当晚双方“账没算好,孙某却带人过来将几名工人打伤”。事情闹到派出所后,派出所民警予以协调,孙某却答应只给5万元。到了第二天,杨念国再次去找孙某谈工钱的事情,孙某仍然态度强硬。
杨念国告诉记者,想想前两次包工的事情,“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又遇到这样的事。我明明白白要给工人8万多的工钱,建筑公司他们却始终不承认。他们又是什么工程师,又是经理的,我一个小包工头,说理又说不过他们,一气之下,我喝了农药。”
富有戏剧性的是,杨念国喝下农药被送往当地医院抢救治疗后,承包商倒是很快就把工人的工钱结了大部分。
记者与无锡华庄镇发包商一位阚姓负责人取得联系,他向记者证实了杨念国喝农药自杀的事情,“他和建筑公司的孙某,因为工程款结算的问题谈得不愉快。”而记者试图与孙某取得联系,其电话却一直没人接听。
“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又遇到这样的事。我应该要给工人8万多的工钱,建筑公司他们却始终不承认这个数目。他们又是什么工程师,又是经理的,我一个小包工头,说理又说不过他们,一气之下,我喝了农药。”
记者陪同杨念国寻找法援
常州钟楼区五星街道司法所郝所长具体负责办理对杨念国的法律援助,他表示,可以找两方协调,协调不成,将帮助杨念国起诉。
记者在接到杨念国的投诉后,立即采访了社会各界人士及有关法律专家,试图为他“解套”。杨念国告诉记者,他现在的想法就是能把在苏州工地上,翟某欠他的2.7万元要回来,“这个钱要回来后,我就能把欠手下民工的钱全部还清了。”因为翟某目前的暂住地是常州市钟楼区,近日,在记者陪同下,杨念国来到常州市钟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听了杨的情况后,该中心的左主任告诉记者,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先找当事双方,对其进行调解,“如果在调解的情况下,翟某不愿意还钱,将会给予杨念国法律援助,起诉翟某。”随后,钟楼区五星街道司法所郝所长具体负责办理对杨念国的法律援助。在郝所长办公室,他拨通了翟某的手机,翟某表示他目前人尚在徐州,春节前才回常州。
随后,记者拨通翟某的电话,表示想了解情况,翟某表示,他确实欠了这2.7万,但是杨也还欠着他的钱,“我过几天回常州再谈这件事情”,随后他挂断了电话。
杨告诉记者,他从前年至今承包的三个工程,除了翟某写给他的一张欠条,基本上没有签任何工程承包协议,但是,“这次在常州郑陆的这个工程,我签了合同。吃了那么多亏,再也折腾不起了。”
律师观点:杨念国可多渠道维权
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洪群说,杨念国这种举债付民工工资的做法,在建筑行业真是少见,非常难得,他勇于承担责任,很让人感动,很值得人同情,而作为建筑公司方面给杨念国造成身心上的痛苦,其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从法律上讲,杨念国应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他建议,杨念国一方面可以找相关建设部门,通过职能部门为自己维权,而且相关部门也有这方面的义务。其次,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欠薪方。
南京中祥律师事务所翁治中律师对此也表示,从法律角度来说,他可以为自己维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杨念国这样自身不具备建筑资质的自然人与发包商或建筑公司签订的合同,在法律上说,应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即使如此,发包商或者建筑公司应当按照合同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这是司法机关考虑到社会现实,对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保护。
像杨念国这样“包清工”(包工不包料),其工程款的性质应为劳动报酬,他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是找相关行政机关,寻求政府机关对这件事情的解决,帮他要回工程款。另外,他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即使杨念国在合同手续不全、证据缺乏的情况下,法院也可以对完工的工程进行评估,让杨念国拿回他应得的工程款。
职能部门:相关规定还需完善
记者也就此采访了常州市劳动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类似杨这种问题在目前社会上很普遍,是一个很现实的社会问题。杨念国的做法,从社会道德上讲,值得同情,但是作为他自身也有原因,他也应当增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学会防范风险,比如最起码的合同、协议应当签订,而且在合同、协议中要有详细的约定,这样也有助于他以后通过行政部门、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目前,相关部门也已设立这样的培训机构,杨念国可以先期参与培训,学会用有关法规保护自己。
该负责人还表示,有关部门应该对弱势群体加以关注和重视,当地建设部门可以出面追究有关建筑承包商、建筑公司的责任,为他维权。
有关人士还认为,这种具有全国普遍性的问题,值得我们去思考:怎样去加强对建筑市场的规范和监管,建立一种长效机制来制止这种事情的发生。虽然建设行政部门对于建筑公司拖欠情况的处理,都有明文规定,但是操作性不是很强,应该出台相关操作性强的法规,细化对欠薪方的处理细则,加强执法,通过完善的法律机制,解开捆在杨念国等人身上的绳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