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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案一年 律师揭秘成都车站“警偷勾结”案

日期:2006-01-10 14:31:54  来源:法律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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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成都车站派出所“1·10警偷勾结案”发案一年了。去年5月,此案曝光后,全国震惊。在这一年来,成都车站派出所、成铁公安处以及成铁公安局民警承受了巨大精神压力。一位铁路民警说过,如果有一种死,可以将此事抹去,他将毫不迟疑。每当有人提起“1·10”,身为铁路警察就如坐针毡。“警偷勾结”对于成铁警察来说,是一种耻辱。去年10月5日,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在贵阳作出一审判决,以徇私枉法罪分别对11名涉案民警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缓刑不等的刑罚。这11名被告人包括原警务队3名队长和8名警长、警员。由于审判是在贵阳进行的,不少关注此案的成都读者很想知道涉案人员的近况。在“1·10”发案一年之际,记者约见了李东升的辩护律师、四川中法律师事务所主任梁克和接正锦的辩护律师、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力。

  哥们义气 害他出轨

  李东升作为原警务队长,贵阳铁路运输法院以犯徇私枉法罪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梁克从去年4月开始介入此事,他先后5次与李东升见面。

  记者(以下简称记):在接触李东升案之前,你对铁路警察了解多少?

  梁克(以下简称梁):几年前,(说到这里,他禁不住笑了笑。)当时坐火车的人很多,铁警站在人群中,让人感到有安全感。

  记:接触李东升案后,这种印象有没有改变?

  梁:今年4月,李东升的父母找到我,请我为李东升辩护。在此之前,我听到关于此案的风声,甚至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恐惧,铁路警察不可靠。

  记:李的父母知道儿子犯了法吗?

  梁:不大清楚,这也是他们找我的原因所在。

  记:那么他们觉得李东升犯“错误”的根源在哪里?

  梁:太讲义气了。

  记:难道义气可以大于法律

  梁:我感觉到,在李东升眼里,哥们儿义气的确大于神圣的法律。李东升身为警务队长,他收取手下警察不明来路的钱,他应该明白其中肯定有“猫腻”。

  记:代理此案后,你见过李东升几次?

  梁:5月9日,我第一次到重庆见到他,我先后共计见过他5次。与我以前代理的刑事案件相比,这次与当事人见面的次数要多得多。

  记:粗略地算一下,当时李东升已在看守所呆了两个多月了。在这期间,他反省过自己的行为没有?

  梁:很后悔!说有辱铁路警察这个称号。

  记:具体说什么没有?

  梁:他言语中觉得很愧疚,说是给铁路警察抹了黑。

  记:他想过自己的结局没有?

  梁:在见面中,他曾一再向我表示,他愿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当然,他更希望能够从轻处罚。

  记:对于李东升及其他被告人的行为,你个人怎么认为?

  梁(沉思了片刻):从个人情感来说,我认为他们的行为玷污了铁路警察这个称号。如此多的警察跟贼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其本身就令人震惊。

  记:经历过此事后,你对铁路警察的印象是否有所改变?

  梁:我相信成铁警方痛定思痛,一定会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庭审现场 争辩激烈

  去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11名涉案民警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受审。当时,法院周围戒备森严,甚至连警犬也派到法院门口站岗。从全国各地闻讯赶来的记者,绝大部分被隔离在审判厅外。此举遭到众多媒体非议,有人甚至质疑此次审判的公信度。

  记:当时法院如此戒备森严,事先你想过没有?

  梁:没想过,我以为即使是公开开庭审理,应当允许记者进入。毕竟,无论从哪个方面说,这也是个宣传教育的机会。结果我去辩护时,法院在距离法庭门口几十米外就设立了警戒线,不允许记者进入。整个庭审中,我被反复检查了3次。

  记:庭审是在一个什么样的气氛中进行的?

  梁:很正常!跟我参与其他案件的庭审差不多,这与外面的气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记:你及其他被告人辩护律师和公诉人的主要分歧在哪里?

  梁:罪与非罪;还有涉案民警的行为适用于哪条罪?从最初盗窃罪,到滥用职权罪以及最后徇私枉法罪,我和其他被告辩护律师跟公诉人都激烈辩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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