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创业必读 > 法律咨询 > 法律漫谈 > 巢湖散兵镇打记者事件 四行凶者受到法律惩罚
 

巢湖散兵镇打记者事件 四行凶者受到法律惩罚

日期:2006-01-24 17:01:42  来源:新安晚报
请您记住思索网的网址: http://www.4so.net  [加入收藏夹]

      备受读者关注的本报记者到巢湖居巢区散兵镇正常采访烟花爆炸事故遭到殴打一事终有说法。昨天,巢湖居巢区宣传部向本报通报了该事件的处理结果。

  通报说,去年12月22日晚打记者事件发生后,巢湖居巢区委、区政府和警方非常重视,当晚成立了专案组调查此事。经过警方多次调查核实,终于查清了当晚殴打记者的4名行凶者。其中3人是:王某,散兵镇高林居委会安全办公室工作人员;胡某,散兵镇卜庙行政村村干部;陈某,散兵镇高林居委会安全办公室工作人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巢湖市公安局居巢分局对王某和胡某分别给予治安罚款200元处分;陈某给予治安警告处分;第四个人给予口头警告处分。

 
 
热门信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