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创业必读 > 法律咨询 > 法律漫谈 > 福娃印上水果包装 奥运法律常识有待加强
 

福娃印上水果包装 奥运法律常识有待加强

日期:2006-02-06 14:24:57  来源:新京报
请您记住思索网的网址: http://www.4so.net  [加入收藏夹]

      水果外包装箱上印上奥运“福娃”标志,昨天下午,海淀工商分局商标科与北京奥组委联合检查,责令海淀四道口路一水果摊点立即拆除了侵权包装。

  昨天下午,北京奥组委接到举报,与海淀工商赶到四道口。执法人员在路口的一个水果摊店发现了一些带有“福娃迎春”字样的紫红色包装纸箱,里面装的全是苹果,四面都印有五个奥运小“福娃”以及奥运五环徽记。

  据这些水果的商贩说,这些带福娃的苹果是别人开车直接送来的。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更换带“福娃”的外包装箱。

  在场的奥组委法律部有关人士介绍,很多对奥运吉祥物的侵权行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今后要向市民加强奥运法律常识的宣传。

 
 
热门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