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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2004年5月1日实施)

日期:2004-04-18 11:0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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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听证应由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的主管部门组织。
  听证也可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听证,但听证原则上应当公开举行。
  对听证进行了一般性的规定。
  明确了依职权听证的范围,包括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的情形和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听证的情形。
  明确了依申请听证的范围,包括主管部门在报批之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以及主管部门在作出决定之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明确对主管部门、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员不依法举行听证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明确组织听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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