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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解民忧

日期:2006-01-16 17:41: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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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市法律援助中心热心为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全年共接待公民诉讼咨询2298次,受理诉讼法律援助案件230件,比2004年增长了50%多。

  家住掇刀区某村的初一学生小新(化名),父亲是一名精神病患者,父母离异后母亲出走,小新的生活从此便无着落。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伸出援手,帮其找到了母亲的下落,并签订了抚养协议。此外,援助中心还为其申请到了上学减免学费的“绿卡”,小新的生活、上学问题得到了解决。

  据市法律援助中心一负责人介绍,去年我市司法部门加大了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提高了法律援助在社会尤其是在弱势群体中的透明度;制定了法律措施“十不准”规定,对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不准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作了明确规定;此外,市政府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对每个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都给予了适当的补贴。这些举措有力地推进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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