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典当业早于清乾隆年间就已存在。据《合肥金融志》记载,到嘉庆八年(1803)全城已有当铺13家。当时主要是达官巨贾经营。如德生、德成、德盛当铺,就是由李鸿章家族开设经营。光绪十六年(1890)李鸿章之子李经元在城南经营的德盛当铺,雇工百余人,货楼以千字文顺序编号,是合肥典当业中最大的一家。其内部组织健全,店伙分工明确,各司估价、收当、管帐、保管、跑乡之职。巢县、无为、庐江、舒城、六安等临近城镇的当铺因资金有限,往往将收当价值较高的当物送来转当,利益分成。另外在周边较大的乡镇也有当铺出现,如临河集、长临河、撮镇、梁园等镇也陆续经营过典当业。民国初年直至抗日战争,由于战争频仍,经济衰退,各家典当行惨淡经营,难以为继。不久,合肥的典当业陆续销声匿迹。
新中国典当业的复出,那是八十年代初的事。典当行作为非银行机构,其行业主管部门是中央银行,由于经营范围、资本规模、经营理念等因素的限制,一直发展较慢。安徽的典当业发展更是滞后,与历史上徽商典当形成巨大的反差,全省仅有蚌埠、芜湖、安庆三家典商,省会合肥还是空白。去年,为培育典当市场发展,国家对典当业管理改弦易辙,改过去由人民银行为经贸委监管,并颁布了《典当行管理办法》。因此,许多有实力的投资者看准这一商机,纷纷筹办典当行,一时间各地典当行如雨后春笋,纷纷破土而出。合肥也不例外,去年经批准设立4家典当行,其中2家在今年4、5月份正式已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