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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的基本知识

日期:2004-10-18 11:1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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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典当的基本类型

  (1)应急型典当当户融资的目的是为了应付突发事件,如天灾人祸、生老病死等。这类当户以广大普通社会公众居多。
  (2)投资型典当当户融资的目的是为了从事生产或经营,如做生意用钱、上项目调头寸等。这类当户通常是个体老板、一些中小企业。他们往往利用手中闲置的物资、设备等,从典当行押取一定量的资金,然后投入到生产或经营中,将死物变成活钱,利用投融资的时间差,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3)消费型典当当户融资的目的既不为应急也不为赚钱,而纯粹是为了满足某种生活消费,如出差典当些路费、旅游典当些零花钱。


  二、典当的主要作用

  (1)从与银行业的关系看,典当是中国现行的辅助性融资渠道——拾遗补缺,调余济需。
  (2)从与个人的关系看,当铺是广大城乡居民方便快捷的融资渠道——扶危济困,救急解难。
  (3)从与企业的关系看,当铺是中小企业及私营经济可以依赖的融资渠道——支持生产,活跃流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越来越多的企业步入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核算的轨道,这就不可避免地使一些企业产品滞销、序存积压、生产经营处于被动局面。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企业经营状况不好,它们往往难以得到银行信贷的支持。另外,私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增加,但由于它们经济实力相对薄弱,以及商誉、市场等问题所致,造成从银行获贷也比较困难。有鉴于此,中小企业、私营经济欢迎典当这种融资方式,甚至成为一些企业惯用的运作手段。


  三、典当与抵押的主要区别

  典当和抵押都可以用于借贷中的债权担保。然而,典当最核心的标志是典当标的占有权转移,而抵押则不转移抵押标的的占有权,即抵押人对作为债权担保的抵押物仍占有、使用和收益。在一定的抵押期内,抵押人无权处分抵押物,否则抵押权人有权干预和追索。债务届期已受清偿,抵押权消灭;债务届期未受清偿,抵押权人可通过一定期的途径和方式实现抵押权。这与典当转移典当标的占有权,致使当户在当期限内实际上已不能对其使用、收益和处分完全不同。


  四、典当业应找准市场定位

  典当业从1987年复出以来,发展势头良好,经营领域在逐渐拓宽,经营管理行为日益规范。典当业正以新的形象,及时地为企业的经营活动和人们生活提供越来越多的资金帮助。目前典当业已成为银行之外的又一有效便捷的融资渠道。 从全国典当业发展看,北京、上海、天津等沿海城市,业务量稳步上升。许多中小企业利用典当业盘活存量资产、理财变现,扭转了资金周转上的困境,使企业出现了转机。其中业务量较大的是为百姓解困救急。尤为突出的是,今年暑期,为解决孩子们入学急需用钱,各地都提供了应急典当,缓解了许多家庭入学资金不足的矛盾。

  据专业人士介绍,今年典当业普遍面临经营上的困难。其原因,一是受外部经济环境影响,由于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典当业出同样面临资金需求不旺的局面。出现了经营范围缩小,典当额下降,效益减少的状况;二是现行政策法规还不完善,不适应市场的变化;三是从业人员经营技能较低,经营开拓性不强,不敢涉足新领域。由于典当专业人员出现断层,业务生疏,也使经营上难有突破。

  在即将迈入新世纪之际,作为现代融资渠道的典当业,要找准自己的市场位置。专业人士认为,确立合理科学的定位,是今后典当业谋求发展的先决条件。特别是作为中小典当行,适合开发小额业务,服务大众百姓,开展银行不愿做或做不了的业务,起到为金融业拾遗补缺的作用。另外,也应充分认识到典当业也是风险行业,适宜采取以小为主,以大为辅的经营策略,有利于控制风险。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社会上对典当业有了初步认识,但没有被更多的人所了解,树典当业的新形象,发挥解困救急的作用是典当业生存的关键。


  五、典当新手入门

  1.审当程序:1.审查当户证照 2.审查当物证照 要求:1.当户证照合法有效。 2.当户、当物户名、证照一致

  2.验当程序:1.核对发票、单证 2.价值评估 3.确定当金额度及综合费率标准 要求:1.按成新率及现行市价评估价值 2.按评估价值50%~90%折算典当金额。 3.按既定利率、手续费、保险费、保管费确定综合费率

  3.收当程序:1.签订典当协议书 2.收当入库 3.制票付款,收取费用 要求:1.当户在协议及各部门的过户表上签字、盖章 2.当户身份证复印件,证照列出清单交保管员入库封存 3.按当票付款,收取综合手续费 4.当期1~3月 5.如房产车辆典当,收回所有钥匙

  4.保管程序:凭通知单入库 要求:1.入库时,入库经办人及保管人在入库单上签字。 2.做好入库交接工作

  5.赎当 程序:1.当户凭当票办理赎当手续 2.结清综合手续费及典当本金 3.办理出库手续 4.发票单证归还当户

  要求:1.出库时认真核清当物 2.凭出库通知单出库 3.做好当物交接


  六、典当手续:

  个人凭身份证;个体工商业者、集体全民事业单位凭介绍信及营业执照、法人代码卡、经办人身份证(汽车进行质押时,除提供车辆有关凭证外,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复印件)。

  典当期限:分一月期、二月期、三月期,到期不能回赎时,典当人应于到期前三日凭当票及上述证件办理续当手续,续当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估价及给付当金:由典当行专业人员对典当物品时行合理估价,并按估价总金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暂行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支付典当金额,典当物品单位价值原则上不得低于100元。

  典当收费标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典当行暂行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计费收取。

  利息计算: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典当行暂行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规定执行现行公告利率基础上浮50%计息。

  典当物品的保管:典当物品由典当行工作人员与典当人当面点清封存并加盖印鉴。典当物品封存期间,属自然损坏或因不可抗力致损,损失的由典当人自负。

  回赎:典当人必须按当据上议定的当期回赎当物,如不回赎,又不办理续当手续并超过协定的当期,典当物品作为典当人自动放弃,即为死当。

  典当行的义务:确保典当物品的安全及替典当人保密,诚实信用。挂失:典当人一但发现当票遗失,应立即来本行挂失,在挂失前典当物品被它人冒领,本行概不负责。典当人回赎物品时必须一次性全部付清当金。 

 
  七、典当须知

  1、典当财物应提交的资料 出质人(抵押人,下同)属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非法人代表的,应提交法人代表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质人属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出示原件核对。

  2、质物评估 本行采用现值评估法,由专业评估师进行价值评估,价格较高的物品,亦可由权威部门评估核定。

  3、当金的支付和当期的确定 当金支付一般按评估价格的50%即付,变现率较高的质物,当金可支付至评估价值的90%。本行设定当期为一至三个月不等,供质人选择。到期不能回赎的,出质人应于期满前5日内持当票来本行申请续当,每次续当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原当期。

  4、典当利息和费用 (一)典当贷款月利息按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含上浮)执行。(二)典当质押贷款的综合服务费、保管费、保险费,由本行遵照国家的政策和金融法规制定综合费率,在支付当金时一次性扣收。(三)典当抵押综合费用包括服务费和保管费。

  5、质物保管 本行对质物有妥善保管的责任。质物如由毁损、遗失(自然毁损除外),本行应以评估价值为限酌情赔偿。

  6、回赎与死当 当期未满,出质人若提前清偿当金,可持原证件及当票来行提前办理回赎。当期届满,出质人应及时如数清偿当金,持当票来本行回赎质物。当期届满或续当期满后,过期赎当每日加收典当当金0.5%的服务费,10天后仍未清偿当金回赎的质物,视为死当,本行对死当物品依法享有处置权。

  7、当票挂失 当票是出质人回赎质物的重要依据,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发现遗失应及时持有关证件来行办理挂失,若挂失前质物以被冒领,本行不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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