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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售行“当”字招牌高高挂----赎手机窝了一肚火

日期:2005-11-09 17:08:46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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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头寄售行“当”字招牌高高挂起,名为寄售做的却是典当生意。她儿子的一只手机被人骗走,并当进了寄售行。为赎回这只手机,楼女士窝了一肚子的火。
  记者徐枫核实报道:楼女士的儿子在市区某职校读书,大前天晚上,他在市区街头碰到一舟山籍同学,这名同学向他借手机给家里打电话。不料,那名同学接过手机,坐上出租车就跑了。
  楼女士儿子的这只手机是花1400元新买的。见此情景,他马上追上去,但找了一个晚上也没找着人。楼女士在家里见儿子一夜未归,打手机又打不通,心里很急。第二天一早儿子回家,她才得知手机被骗一事,马上报警。楼女士和儿子带着民警找到同学住处,正巧碰到从外面回来的这名同学。据他交待,手机已给他当进了市区双溪西路的一家寄售行。
  楼女士找到这家寄售行,寄售行的老板告诉她手机寄售手续齐全,要楼女士拿钱来赎。原来,这只手机被“寄售”后,那名同学从寄售行拿到了500元钱。派出所民警表示此事他们难以处理,要楼女士与她儿子的这名同学的家长联系。
  为了赎回手机,楼女士只得向家长打电话要求汇钱。前天,那名家长终于答应汇款过来,楼女士这才从寄售行赎回了手机。
  楼女士说,她夫妻俩收入不高,为了赎回手机,光打的和打长途电话的费用就花费了近200元。相比之下,寄售行不亏反赚,事后还收了30元的“保管费”,没得到应有的处理。她担心,寄售行对来路不明的手机也敢收,会不会成了售赃渠道?
  昨天,记者来到市区双溪西路的这家寄售行。不到500米的路上,记者就见到了类似的三四家寄售行,无一例外的是,这些名为寄售行的店铺,门口都有醒目的“当”字招牌,店内墙上也写着大大的“当”字。
  记者了解到,按照有关规定,典当行不得收当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典当中当户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应向典当行提供当物的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这家寄售行的营业员告诉记者,楼女士儿子的同学来“寄售”手机时,向她提供了学生证和身份证。记者问有没有购手机发票,她说没有。
  记者问营业员“寄售”手机到底是“寄售”还是“典当”,她却含糊其辞,只说是代为保管,他们收取的也是保管费,不是典当。记者指着墙上大大的“当”字,她难以自圆其说。
  市江南工商分局注册登记科的虞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工商部门正在对市区的寄售行进行整顿,寄售行的营业执照已停止发放。目前市区真正意义上的典当行并不存在,市区不少寄售行确实存在变相典当、担保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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