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上海市经发局
企业处获悉, 为促进典当业稳步健康发展,发挥典当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今年该市第二批新增典当行现在起开始申报,按商务部的总量调控要求,全市第二批初审推荐的典当行计划在3户以内。
据了解,目前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从现在开始,申请者可向市经发局提交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市经发局将会同市公安局进行现场勘察,共同提出审查推荐意见,拟定推荐名单后将在厦门中小在线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0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