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骗租来的汽车卖掉变钱的事,本报曾经报道过,不过玩这种“把戏”的人似乎不只一两个。日前,一个19岁的少年也因干了类似的勾当,被区法院判了刑。
4月初,萧山区闻堰镇张某等人商定去骗租一辆汽车作为寄卖物押给寄卖行,以获取寄卖款。4日下午,张某通过他人从王某某处骗租来一辆神龙富康轿车,价值68376元。两天后的中午,22岁的华某为了张某能办理该轿车的寄卖回赎手续,来到坎山镇与一办假证的人联系,通过此人制作了一张姓名为王文标、照片为张某本人的假居民身份证。7日下午,张某持假身份证到瓜沥镇的一家旧货调剂寄卖行办理了轿车的寄卖回赎手续,从中获取寄卖款人民币24840元。案发后,该轿车被追回,发还给了被骗的王某某。 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一审判决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华某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