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04年11月份,从外国留学回来的宗某将市北区金达典当行告上法庭,称其名下位于漳州路的一处房屋在当年1月份被人冒名典当。典当行调查后发现是孔某找人冒用宗某的名义,办理了典当手续,骗走25万元现金。除此之外,孔某还涉嫌冒充他人身份典当了另外3处房产,诈骗330万元。2005年9月,警方接报后将孔某抓获。
据了解,2004年1月份,孔某手持宗某的房产证,让其司机刘某以宗某的身份签下保证书,典当行工作人员到现场看房后当给孔某现金25万元。孔某在4次续当后便没了音信。
“是宗某亲戚欠我25万元钱,我才把房产典当的。”今天上午10时,孔某在庭审时称,他是通过宗某的舅舅王某拿到了宗某的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的,孔某称因王某欠他25万元钱却无力偿还,所以王某才将宗某的房产交给他进行典当的。
公诉人认为孔某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名骗得钱财,且事后并未及时告知王某。据悉,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另外几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