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聘请综合类券商进行上市辅导,辅导期一年。
3. 证监会派出机构出具上市辅导调查报告。
4. 验收同时申请省级政府或国家部委同意发行上市的批准文件。
5. 由主承销商推荐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
6. 证监会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转送有关部门征收意见。
7. 有关部门收到材料后40个工作日内回复证监会。
8. 证监会通知主承销商和企业按照公开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标准格式制作申请文件。
9. 证监会收到文件后进行初审,30日内函告发行人及主承销商。
10. 主承销商收到函告后10日内将修改完善后的文件提交证监会。
11. 证监会就公司上市项目是否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申报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两委在15日内做出答复。
12. 证监会进一步审核文件,并在60日内提交发审委审查。
13. 经发审委通过后,证监会核准。
14. 按程序安排发行事宜。
15. 未被核准的企业60日内向证监会申请复议,证监会在60日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