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时报》从央行获悉,由央行主导的“农村金融总体改革方案”(以下称“方案”)第一稿已经拟好,日前呈报国务院。“十一五”规划公布后,该方案将于今年颁布实施,成为指导农村金融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十一五”期间,除了已经先期进行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将继续深化外,农村金融改革将会全面开启。《财经时报》走访了参与起草“方案”的相关人员,包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科院、农业部的有关专家。(主力资金异动,同步跟踪我的财富…)
专家的很多意见建议与央行草拟的“方案”暗合。如果该方案获得通过,国家将对支农金融机构实行优惠政策,为城市金融资本进入农村提供了条件和可能,金融从农村“抽血”将变成“输血”。
体制之弊
统计数据显示,尽管近两年银行对“三农”(农民、农业、农村)的贷款有所增加,但“三农”从正规渠道得到信贷资金依然较难。云南省社科院研究表明,“三农”资金缺口每年在1万亿元左右。
以吉林为例,该省农村存款余额429.3亿元,贷款余额264.1亿元,有165.2亿元没有用于“三农”,占存款总额的28.5%。其他省市区同样存在农村资金外流现象,被誉为“农村金融主体”的国有金融机构难辞其咎。
邮政储蓄从农村抽走了至少6500亿元资金。同时,原来以支持农业为特征的国有商业银行也大量减少了对农业的信贷力度。农行在1995年时的6.71万个机构,到2002年底仅存3.93万个,被撤并的主要是乡镇营业所和分理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由于改革方向不明,变成了粮棉油银行,业务萎缩明显。唯一的支农主力军农村信用社,则“一农支三农”,显得力不从心。
缺乏支农的政策优惠,是导致金融机构撤离农村的根本原因。
促资本回归
为扭转农村资金向城市流动的局面,有专家建议政府加大干预力度,比如硬性规定从农村吸收的存款用在“三农”中的比例,用“看得见的手”强制约束;同时建立激励机制,用优惠的政策吸引资金“回归”农村。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夏斌、高伟看来,凡是对县以下企业和农户提供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不论所有制形式和规模大小,都应在实行分账核算后,由国家税务部门按规定,原则上对一切涉农贷款少交或免交营业税、所得税。其中,对农户小额信贷形成的亏损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并免交全部营业税和所得税。对老少边穷地区县以下(不含县)金融机构实行税收全免,以优惠政策吸引金融机构投资到“三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