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多层次市场体系、交易制度创新渐行渐近、期货市场新品上市节奏加快……这让我们对2006年的证券期货市场的种种创新充满了期待。
创新一:推进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
周?/文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要推进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构建适应多种投融资需求和风险管理要求的资本市场体系,明确各市场的制度安排和功能定位,进一步完善市场结构。
会议认为,应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板制度创新,积极推动创业板市场建设。拓展代办转让系统功能,推进中关村科技园区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流通的试点工作。研究公开发行非上市证券的发行、交易的监管制度。探索建立柜台交易市场。建立流通股的大宗协议转让制度。
权威人士表示,新两法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均可申请发行证券,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时机、上市场所均由发行人自主决定,发行和上市环节的适当分离,为我国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留下了余地。
目前,我国的证券融资和上市平台限于沪、深两证券交易所。今后需要完善由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柜台转让市场等多个层次构成的证券融资与转让体系。原因主要在于,我国企业在规模、技术水平、融资要求等方面不尽相同,各类投资者的投资取向、资金状况和操作能力千差万别,资金供给与资金需求的有效匹配很难形成。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一是要求发行的标准相对降低,二是需要不同层次市场的上市标准有所区别。
创新二:多样化证券发行制度七大看点
岳敬飞/文
2006年的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多样化证券发行制度"非常值得期待。
在13日结束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谈及"2006年重点工作安排"时表示,"要大力推进市场创新,拓展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要深化发行制度改革,促进上市公司结构调整,推出全流通运行机制下的多样化的证券发行制度,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定价的市场化机制。"
监管工作会议透露,关于2006年的证券发行制度创新,有七大看点:第一,研究推出首次发行股票公司存量发行试点。第二,鼓励拟上市公司引入境内战略投资者。第三,推出上市公司定向发行制度。第四,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定价的市场化机制,使之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第五,推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资金申购,开展超额配售选择权试点等多样化的发行方式创新。第六,推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预披露制度,强化社会监督。第七,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办法,研究中介机构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制度,落实保荐机构等中介责任,规范发行行为,强化市场约束。
尚福林指出,"要抓紧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证券法》和《公司法》,进一步加强市场法制建设。尽快推出包括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股票公开发行非上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证券交易融资业务、证券衍生品管理等方面的配套规章。"
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总监胡汝银昨晚告诉《上海证券报》记者,"关于证券发行制度的改革创新,迫在眉睫。目前恢复IPO非常重要。但是,恢复IPO的一个前提就是合理、完善、高效的证券发行制度的形成。"
创新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有望密集亮相
杨大泉/文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积极推进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推动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和权证产品的创新发展。业内人士据此认为,这意味着今年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有望密集亮相。权证产品也有望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其实在2005年,资本市场的创新发展工作已经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产品开始试点,中国联通和莞深高速两只资产证券化产品先后在市场挂牌;权证产品也在去年重返证券市场,截至去年底,沪深两市共推出7只权证产品。以权证产品为依托的市场创新也在同步启动,权证创设、注销,权证的T+0交易制度都曾引起市场投资人高度关注。
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透露的信息显示,除了标准化的资产证券化产品(ABS),今年有关方面还将推动上市公司债券、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等多种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并且将推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另据了解,目前,规范基金投资相关产品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指引》(讨论稿)已经初步形成,开始在业内征求意见。在推进产品发行的同时进行投资群体的认定工作,由此可看出有关方面确实非常看重今年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创新,业内人士如此认为,去年只是试点,今年肯定会大力推动。
据了解,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密集亮相,将会引发固定收益类产品发行的升温。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例,除了保本基金,今年很可能会出现专门投资于固定收益类产品的保收益类基金。同时,一向不为投资人所关注的债券基金,也会因为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的增多,从而获得更多的投资机会。
对于市场所关注的权证,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透露的信息称,要推动权证产品的创新发展。这意味着为配合股权分置改革而实行的权证发行和上市交易制度,今年仍会继续实行,权证市场规模将由此获得进一步的发展空间。
创新四:交易制度创新渐行渐近
叶展/文
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传出的信息显示,交易制度创新正渐行渐近,其中包括建立流通股的大宗协议转让制度,认真研究T+0回转交易和融资融券制度等。
随着战略投资者将引入A股市场,流通股的大宗协议转让制度将应运而生。海通证券一位人士认为,流通股的大宗协议转让制度则有利于战略投资者入市。此外,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原非流通股也将转变为流通股,这部分股权的转让,需要引入大宗协议转让制度。
T+0回转交易也是市场关注的焦点。有鉴于T+0容易助长市场投机气氛,有关部门对其态度仍较为谨慎,目前尚处于研究阶段。
融资融券制度在新的《证券法》中已经获得了创新空间。从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的精神可以看出,融资可能会先于融券推出,今年将尽快推出证券交易融资业务等配套规章,研究设立专业融资公司,拓宽证券经营机构的融资渠道,开展融资业务试点。而融券业务则仍需要多方面的条件配合。
创新五:期货新品上市步伐将加快
叶展 刘意/文
"2006年,将是期货市场创新年!"日前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传递出了这样的信号。
新品种的上市,无疑是创新的标志之一。在此之前,白糖以及豆油期货在新年伊始的陆续上市,早已拉开了期货市场创新年的大幕。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透露,将加快钢材、铅、锌、石油等商品期货及商品指数期货品种的开发,完善期货交易机制,适时推出商品期货期权交易,积极研究推出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期货交易品种。
在此次会议上,中国证监会权威人士表示:现在要开始研究金融期货,要积极研究推出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期货交易品种,这个国务院已经原则同意了。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发展金融期货有了实质性推进,从目前各方面的准备情况看,年内推出金融期货的可能性很大。
有关部门目前已经开始了股指期货的技术准备工作。上海期交所负责人日前表示,股指期货技术准备已经成熟。股指期货计划跟踪上证50指数,目前已经进行了相当长时间的研究和模拟交易,参与者达数百人,在技术上股指期货已经具备了上线交易的条件。
国债期货重登舞台也在积极研究中。专家指出,国债现货市场的发展规模已经足以支撑国债期货交易,规避利率的风险要求发展国债期货交易,目前的监管体系亦足以保证国债期货交易正常进行。
与此同时,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还透露,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推动《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修改,研究修改和制定配套管理办法,完成《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修改。
另外,推出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内期货市场部分成熟品种的交易试点;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落实CEPA要求,推出期货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试点。
有关人士表示,中国期货市场方方面面的创新刻不容缓,只有通过制度创新、观念创新、品种创新、业务模式创新,才能让中国期货市场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才能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和快速、高质量增长。
创新六:完善基金监管制度
贾宝丽/文
基金业的创新在今年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日前召开的2006年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透露,今年基金业创新的重点将主要放在基金监管制度和机制的完善上,拟制定颁布《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和《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并同时提出以下七点举措:
第一,研究制定基金管理公司风险准备金的管理规定,加强基金管理公司的财务稳健性和防范风险的能力。第二,基金探索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破产、股权冻结、质押问题的有效监管办法。第三,研究完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的公募基金、社保组合以及其他受托资产之间关联交易行为的监控体系。第四,建立托管银行对基金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落实基金监管的分工协作机制。第五,稳步推进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工作,研究保险机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法规。第六,积极推动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在条件成熟时投资于证券市场。第七,加快推动基金税制改革。
此外,在如何推动基金业的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方面会议亦给出明确指示,具体内容包括:推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积极推动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独立账户管理业务、探索国内基金管理境外发行基金的可行性、完善多层次的基金销售体系,拓展包括邮政系统在内的基金销售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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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
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股改正式启动。5月9日,4家首批股改试点公司名单公布。6月19日,42家第二批股改试点公司出炉。在两批试点的基础上,9月12日,全面股改正式启动。
大盘蓝筹股回归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表示,支持H股公司在境内市场发行上市。他认为,对于境外上市的大型国企,一部分国有股加上H股,再加上A股,可能是比较好的股权结构。
资金开源
在过去的一年里,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稳步增长,全年新募集基金971亿元,截至去年年底,基金规模已达4741亿份,同比增长43.4%。QFII、保险资金和社保基金的入市,也为证券市场带来源源不断的增量资金。2005年,7家机构获批QFII资格,批准外汇投资额度22.2亿美元。
并购
2002年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无疑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里程碑。一份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沪深上市公司发生的并购案已超过500次,并购金额也达到600多亿元;而在收购管理办法颁布前的2001年,这个数字不到50次,金额也不足50亿元。5年间,上市公司并购案扩张了10倍。有专家断言,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推进,中国证券市场正在迎来并购的春天。
投资者保护
2005年9月29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开业。与此同时,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于前一天联合对外披露《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2005年12月,中国养老金投资、监管与资本市场发展研讨会上透露,目前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规模共计680亿元,包括财政部一次性拨付的63亿元注册资本金,以及人民银行提供的617亿元贷款额度。
T+0回转交易和融资融券制度
原《证券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日买入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再卖出,即禁止T+0交易。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已经删除该条规定,为恢复T+0交易制度留下了空间。配合股改推出的权证产品,其交易就实施了T+0。
2006年1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了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时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这意味着券商融资融券业务即将开禁。